3月15日,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新增成都市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的通知”,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获批成为成都市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17个认定和治疗机构之一。
根据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成都市参保人员享受《成都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报销待遇,须经认定机构的认定医师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认定,通过认定机构认定的参保人员应当在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治疗机构接受治疗。
此次重特大疾病认定和治疗机构的获批,是对成医附院综合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充分认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获批成都市重特大疾病认定和治疗的机构将成为全区、全市、乃至全省重特大疾病研究、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人才培养的示范基地。
3月7日,成都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局长狄进一行莅临医院调研并听取医院汇报
由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实施的成都市重特大疾病治疗工作始于2016年7月,首批认定机构仅有成都市主城区的9家三甲医院。根据新都区政府“三破除三主动”工作要求,遵循“群众少跑路,信息多沟通”服务理念,结合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诊疗服务的医疗需求,医院积极准备重特大疾病认定医疗机构申报材料,针对肿瘤、呼吸、消化、骨科、风湿免疫和血液等重特大疾病较多的科室,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综合诊疗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经过医院重特大疾病认定机构的组织申报、区医保局评审推荐、市医保局现场调研复核等程序。最终,成医附院在众多申报医疗机构中脱颖而出,获批成都市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
下一步,成医附院将根据重特大疾病管理规定、学科建设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建设,落实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责任,确保重特大疾病诊疗工作形成更大的优势和特色,为医学科技进步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贡献力量。
(附一院 张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