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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药学院新增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2日  点击:[]

 

我校药学院新增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第五批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教函〔201126)文件,我校药学院药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示范中心建设点将获得省专项建设经费资助,建设期为三年。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国家“质量工程”项目中省级 “行动计划”项目的一部分。是我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基地,全省高校都以此为载体,全面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教学改革持续深入。

此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申报工作的成功,是全校协作的结果。此项工作由学校咎副院长直接领导和布署,学校教保处在申报过程中进行了精心指导和协调。此次申报工作药学院历时一年多的全面准备,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精心组织众多老师多次研究讨论本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申报材料。按照省级示范中心类别、全省现有数量、专业布点数以及我校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际,提出了药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申报思路,并组织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推荐和模拟答辩,使此次申报工作更具竟争力。

今后,药学院药学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将按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建设项目和时间进行建设,努力加大药学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药学、药物制剂专业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我校实验教学改革持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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