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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报道我校学位论文管理举措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9日  点击:[]

重处论文作假史上最严处罚严在何处  

本报记者 向朝伦 江芸涵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今年起施行,我省高校纷纷采取措施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查重率”高者,可能面临“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注销学位证书”、“开除学籍”等处分。

●导师指导的论文存在作假情形,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过程管理比事后处理更重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

 

论文作假的要遭处罚,代写论文的、卖论文的,也会处罚,审查不严的导师、管理不严的学校也会挨处罚。201311日起,教育部出台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正式实施,我省高校热议新规认为,这意味着学位论文作假,可能面临史上最严处罚。对此,各高校纷纷采取措施,严禁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导师论文指导和学生论文写作。

A处罚措施更重——论文与他人重复率高可能开除学籍

16日上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港校区的几位学生围在一起,他们在围观墙上张贴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看到《办法》中有注销学位证书开除学籍等处罚,人群中不时发出啧啧声。或许他们不知道的是,2012年,本校几名硕士研究生提交答辩的论文,经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侦测,竟然与别人的学术专著、学术论文有50%多的重复,被处以推迟一年答辩的处罚。

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这样的软件,全面筛查研究生、本科生论文的写作,已经被高校普遍使用,这被称为查重,多数高校规定,凡查重率在50%以上的,是研究生的,推迟一年答辩,是本科生的,不给发放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查重率30%左右的,重新修改,参加学校或全省优秀硕士、博士论文评比的,查重率必须低于5%

不过,看了今年起实施的《办法》,高校师生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对学位论文作假者的惩处比原来更严厉了,譬如查重率高者,可能面临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注销学位证书开除学籍等处分。

B追责力度更大——学生论文造假指导老师负连带责任

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看到 《办法》中有一条针对指导老师的规定,成都医学院的几位老师也议论开了。

这是对作假者指导老师的追责,是必要的,多年从事学生学位评审工作的成都医学院教务处副处长江华说:一个学生的学位论文作不作假,有没有水分,跟指导老师的责任心和个人能力关系很大。江华认为,只要指导老师用心,学生学位论文作假是不容易的,这个用心包括选题拟定、督促检查、指导写作等,而学生学位论文,是必须先过指导老师这关,签字后才能交上来的。因此成都医学院不但要求学位申请者填写承诺书,保证学位论文不抄袭,不代写,还要求指导老师负起责任。

要让学生学位论文不作假,首先管好指导老师,成为多所高校的共识。成都医学院、成都学院等高校均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导师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培训教育,指导老师精心把好第一关,学校学位办、研究生院(处)、各院系共同努力,压缩和杜绝学位论文作假的空间。

在加强追责惩处的同时,如何防患于未然,更成为我省众多高校关注的重点,对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向来多管齐下,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李燕凌说,每年9月研究生新生入学,第一课就是学习《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每年10月,还请资深教授对全校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过程管理比事后处理更重要

 

■新闻链接

 

影响恶劣的学校要受处罚

教育部颁布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共十六条,除了规定对学位论文作假的学生、中介者、导师等有关主体的作假行为进行处罚外,还规定,对于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将暂停或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核减其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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