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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院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动员会

资料来源:  作者:郭智慧  编审:周靖静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3日  点击:[]

为配合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医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2018年11月30日,附一院在演播厅召开《关于开展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动员会。副院长(主持工作)刘罡出席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周鹏主持,医院全体科室主任、副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办公护士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周鹏同志传达了“成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强调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位主任、护士长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约束,做到依法执业。

 

随后,医保管理部部长张明霞传达了省人社厅有关讲话精神,要求各科主任将会议精神传达于每一位员工,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进行无死角的自查自纠,将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并随时准备迎接成都市、新都区医保管理部门关于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检查。她还就《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比例将会逐年下降。按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而病人只需按个人支付标准支付相应费用,不需支付其他费用。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是按病种付费模式的细化,核心是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治疗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程度,用合理的诊疗方法治愈患者疾病。医保管理部门通过改革支付方式,原则是“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目的是为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希望医院在保证医疗质量的情况下主动控费,实现医保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刘罡同志就此次动员会议总结,他表示,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更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齐心协力捍卫人民的利益,守好群众看病的“钱袋子”,决不让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群众的“救命钱”,为齐心协力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良好氛围。他要求,对于在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责任到人。他指出,医保支付方式的改变,提出按病种付费是改革医院现行付费制度、有效控制就医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是医保管理理念和医保经办机构角色发生重大转变的体现,医院要积极主动适应,按病种付费管理工作,涉及医院临床、医技、财务收费、质量监管等多个部门,因此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他要求此次参会人员务必将会议精神在科务会议上传达至每一位员工,并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附一院 郭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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