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举办“不做被害人、不做被告人”大学新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邀成都大学法学院金翼翔担任主讲。

金翼翔老师从“不做被害人”和“不做被告人”两个方面展开讲解。在“不做被害人”部分,他通过真实案例分析了电信网络诈骗、“两卡”犯罪、兼职刷单等常见陷阱,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在“不做被告人”部分,他重点阐述了故意伤害、网络诽谤、帮信罪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强调“不知法不免责”,引导学生明晰行为边界。
整场讲座案例生动、互动热烈,金老师为新生带来了一堂深刻的“法治第一课”,有效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与金老师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气氛活跃。
本次活动由学生工作部(处)主办,药学院、蒲公英法治工作室、福籽同心工作室联合承办,是学校首届“大医·正青春”学生社区文化节的重要组成部分。

(药学院 文/谢晓田 审核/赵钦(药学院) 编审/姚翠凤 终审/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