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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李志仁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点击:[]

各院(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今年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及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资助名额及培养方式

今年,全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资助名额共计35名,其中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名。入选教师将获得教育部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

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9月上旬入学,期限一般为1年。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研修和学习工作计划,并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还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根据以上选派条件,从自身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实际出发,在研究制订本单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并如实填写《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其他表格待学校确定人选后再填写)于4月21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报名自愿,逾期视为单位自动放弃推荐)。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根据学校师资培养需要从中择优推荐1名报四川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有关详尽情况可登录武汉中心网上: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接受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材料或电话询武汉中心 文鹏:027-68752845。

联系人:李志仁,电话:62739220

附件:《推荐人选一览表》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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