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经校领导批准,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课程调整以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研究生处通知为准。调休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值班人员为成都医学院周值班表安排人员),遇有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成都医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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