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校史馆艺术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1.招标条件
我校校史馆艺术工程施工已由学校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成都医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该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
2.2工程概况:成都医学院校史馆艺术工程施工面积约50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成都医学院校史馆艺术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展览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
(3)投标人财务状况在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4)2014年以来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以合同为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者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7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行政楼311房间报名。
4.2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4.2.1 法人代表授权书或介绍信;
4.2.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4 资质证明;
4.2.5 企业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是指类似校史馆、展览馆等类似业绩,以合同为证明)。
以上(3)-(5)项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后领取比选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本的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行政楼401房间。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医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医学院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 编:610500
联系人:代晓芳
电 话:62739021,62739012
成都医学院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