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成都医学院纪念建校70周年,成都医学院(以下简称招标方)拟就2017年成都医学院纪念建校70周年育人成果汇报演出和纪念大会舞台设备及会场布置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本次比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有关本次比选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招标条件
我校纪念建校70周年育人成果汇报演出和纪念大会舞台设备及会场布置等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学校批准实施,招标方为成都医学院,租赁资金来自招标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
2.2比选内容:成都医学院纪念建校70周年育人成果汇报演出和纪念大会舞台设备及会场布置等租赁服务采购;
2.3计划工期: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是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近贰年内财务状况未出现亏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3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团队,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3.42014年以来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业绩(以合同为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者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308房间报名。
4.2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4.2.1法人代表授权书或介绍信;
4.2.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4企业业绩证明(类似业绩是指类似大型演出、大型会议等业绩,以合同为证明);
4.2.5投标单位应提供同类服务最低价格承诺书及无违规经营活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后盖鲜章。
4.3以上第3-5项资料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5.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后领取比选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本的比选文件。(人民币15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308房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医学院校园网和成都医学院70周年校庆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医学院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 编:610500
联系人:李 奕
电 话:028-62739022,62739013
成都医学院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