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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17年12月公开选调或考核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的公告

资料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审:姚翠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点击:[]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教育厅属公办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新疆及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的复函》等有关文件规定,成都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或考核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医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原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1947年10月建校,2004年8月整体从军队移交四川省政府并更为现名。现有新都、天回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4.9亩。学校于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权,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承担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013年,学校“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以医学类专业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现有教学单位11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5个,全日制在校生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1.18余万人,继续教育学生2.42万余人。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临床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重点科研平台10个,教育部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3个;直属附属医院1所、共建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成都医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cmc.edu.cn)。

二、招聘岗位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选调或招聘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对已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采用调动的方式,其余人员采用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两种方式招聘的人员均占用国家事业编制。

四、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18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现已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且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工作责任心强,会讲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善于沟通管理;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

(4)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交材料:

1.请通过电子邮件(cyzhaopin@cmc.edu.cn),提交个人简历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应聘支撑材料(最高学历、学位及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的电子扫描件或复印件)。

2.在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新疆招聘现场提交纸质个人应聘材料。新疆现场招聘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1楼。

(二)面试考核。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评审。

(三)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须在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选调人员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材料要求报送教育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招聘的,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确定为报送教育厅审批的拟聘人员,报送材料还应包括: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材料。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以及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2日11:00。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8-62739221(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信箱:cyzhaopin@cmc.edu.cn

监督电话:028-62739071(成都医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成都医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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