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等文件规定,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将派出审计组对何仁万同志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期间(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龙兴跃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期间(2017年11月至2021年9月)、江华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期间(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刘萍同志任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期间(2013年12月至2020年7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在审计期间,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8-62739973
联系邮箱:cdyxysjc@126.com
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