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拟对校园水站桶装矿泉水场地承租与经营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经营商参加报价。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GZKXJ-2024001。
2.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场地承租与经营项目。
3.出租人:成都医学院。
二、限价:场地租金最低起价为1928.00元/年;经营商桶装矿泉水售卖最高限价:人民币0.95元/升。
三、项目简介
(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四、经营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成都医学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经营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经营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比选人根据比选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经营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比选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比选人(出租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比选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经营商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比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经营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比选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经营商,不得参加本比选项目。经营商为出租人在确定比选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经营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比选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比选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出现违约、违规、违法行为,而被比选人(出租方)终止合同的经营商(承租方)不得参加本项目。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
网上获取比选文件:
步骤一:
经营商网上提交(发送至邮箱:244633268@qq.com)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
①经营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报名的,可以不提供);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场地承租与经营项目报名表》(附件下载)。
②经营商为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附联系方式);
2)《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场地承租与经营项目报名表》(附件下载)。
步骤二:
比选人(出租人)审查材料无误后,通知经营商交纳购买比选文件费用。
售价:人民币200元整;
收款单位:成都医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天回支行;
银行账号:22-810501040007129;
须注明: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场地承租与经营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费用。
交纳后经营商将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244633268@qq.com。
步骤三:
比选人(出租人)查看转账凭证后将比选文件发送至经营商邮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校医院三楼348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出租人)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校医院三楼348室。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