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统一安排,省委第七巡视组于10月23日开始,集中30天时间,对成都医学院开展专项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监督对象
成都医学院党委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反映问题较多的已退休领导干部;学院其他处以上干部。
二、巡视监督内容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群众身边是否存在“四风”和腐败方面的问题。
(三)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等问题。
(四)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有无违反请示报告制度、我行我素、自行其是等问题,是否存在独断专行、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违规用人、搞团团伙伙、超职数配备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领导干部在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其他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重点了解关注学院基建工程项目、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录取等方面的情况。
三、集中巡视时间
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18482080537
电子邮箱:18482080537@163.com
巡视工作专用意见箱:分别设置在新都校区食堂进门电梯对面、博学楼(教学楼)东门进门楼道内,天回校区进大门右侧收发室旁、教学楼101教室旁等4处。
巡视期间,热忱欢迎成都医学院教职员工及学生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支持配合巡视组共同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四川省委第七巡视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