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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宣传03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点击:[]

各单位:

长期以来,在广大师生员工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园交通秩序状况整体良好。随着校园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在日常检查中我们发现,少数车主随意停放,超速行驶,鸣笛等违规驾驶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并危及到师生的人身安全。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固化已养成的良好习惯,改善校园交通状况,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两校区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整治重点

1、机动车在校园内超速行驶;2、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3、机动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4、使用教练车及私家车在校园内练习驾驶;5、机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不按规定行驶;6、自行车乱停乱放;7、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1、通过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及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

2、各单位近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的专题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有关规定,强化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保卫处应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完善校园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改善校园道路通行环境。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禁鸣、禁行等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减速带、电子监控设施完好。

(三)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3、保卫处将成立若干小组,对校园地面随意占道停放,阻碍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即日起,机动车辆(含摩托车)须停放在停车场或划有停车线的场地内,禁止在校园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绿地内及有禁停标志的路段停放。居住在德馨楼的老师应在指定区域或地段按秩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

4、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校园自行车停放点,禁止乱停乱放。

(四)加强车辆行驶管理

5、加强校园道路行车秩序管理。依据《成都医学院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停车场车速不得超于5公里/小时,不得无证驾驶,无牌上路,不得鸣笛,通过路口或遇有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

6、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时不得载人。

(五)车辆进出校门管理

7、学校教职工进出校门,凭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通自动识别功能或刷教工卡进出。禁止进校取临时卡,出校刷教工卡逃费现象的发生,情节严重者,除补缴临时卡产生的费用外,通报所在单位,取消本人地面免费停放的资格。

8、校外人员进校须主动取临时卡,离校时交回,并按照规定缴费。

9、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自行车进出校门时,车主须下车推行进出,听从门卫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违章处理

1、下达并粘贴违章通知单。

2、视情况对车主给予提醒、劝离、警告、通报所在单位,屡教不改者,进行锁车暂扣或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3、对于校内登记车辆,违章2次,在保卫处网页公布违章机动车牌号;违章3次,在校园网公布违章机动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同时通报所在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需要全校师生共同来维护,请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建设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成都医学院保卫处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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