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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共青团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点击:[]

各分团委、团总支: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年来,学校各级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努力拼搏、团结奋进、创先争优,充分展示了新一代成医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广大团员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发展,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共青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中,评选2015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一)共青团先进个人: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二)共青团先进集体:

先进团支部  先进团总支

二、     评选范围全校各级团组织、在校注册团员

三、    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优秀团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异,2014年度专业成绩平均70分以上且无补考。以团总支为单位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15%。

(二)优秀团干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德才兼备,工作积极,能力较强, 2014年度专业平均成绩70分以上且无补考。以分团委为单位评选,比例为团干部总数的15%,校级组织优秀团干部由校团委按相同比例评选。

(三)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各种组织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团内工作和学习风气良好,各项成绩突出。团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2014年度团的工作活动中成绩突出,团员整体素质良好。以分团委为单位评选,比例为团支部、团总支总数的30%。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程序根据《团章》要求按照团小组举荐、群众测评、组织审查、学校审批的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把个体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选出来,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大众的目的。

(二)评选在各相应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评选由各分团委按程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三)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登记表(见附件),请于4月28日前以分团委为单位将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纸制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报校团委办公室。

(四)各级团领导和团组织,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确保我校团的事业健康发展。

五、评选表彰办法

校团委将颁发证书、奖状,大力宣传,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附件:2015年五四评优附件

1、优秀团员登记表

2、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4、先进团总支登记表

5、“五四”评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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