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暑假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放假时间:7月16日(星期五)17:40
1.各单位根据暑假放假安排,统筹推进本学期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2.在校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组织学生离校。实习学生一律不放假。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由导师安排学习、科研、临床及放假。有专项(重点)工作的单位,视工作任务情况,由分管校领导确定假期中的工作安排。有巡视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学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确定假期中的工作安排。
二、收假时间
教职员工:8月27日(星期五)8:00正式上班;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视情况提前上班;
在校学生:8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天)报到;学生点名由各学院在8月29日18:00前自行组织。
8月28日(星期六)、8月29日(星期日)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员工休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做好师生员工管理工作。广大师生放假期间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二)做好暑期保障工作
有关部门要强化校园暑期生活服务保障。加强学校所在地和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疫情防控政策精准对接,统筹做好学生离校、返校安排。强化校园服务供给能力,统筹落实暑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留校师生措施,妥善安排、有力保障留校师生学习、科研、生活、求职等需求,为留校师生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加强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通知或要求为准。各相关单位(部门)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暑期离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如有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防汛减灾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平安度过暑假。
(五)加强学校值班值守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制定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人员、防疫物资和核酸检测能力储备等保障到位。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做好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统筹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报送信息,依法、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六)做好秋季开学准备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早谋划、科学制定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做好开学前防控措施落实、校园环境维护、人员物资保障、教育教学安排等各项工作准备,明确返校要求并及时通知师生。
请各单位于7月13日12:00前,将暑假值班安排报送至办公室汇总。
成都医学院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24小时安全保卫:62739110;学校总值班:627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