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医学院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现将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原则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未达到以上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五楼人事处510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本人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一张。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材料证明等)。
⑥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供材料,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来校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省内外)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方可入校。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成都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考生,由成都医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面试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四)未尽事宜请查阅《成都医学院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公告》,咨询电话:028-62739225。
附件:《成都医学院2021年10月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成都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