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1-2022年度参保大学生的手工门诊费用手工报销工作定于每个月最后一周开展(若遇到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提前至放假前一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学校参加2021-2022年度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
二、报销比例和范围
1.2022年1月1日起,在成都医学院校医院(医务室)就诊未能即时通过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报销的门诊费用;到指定医疗机构(需提供校医院(医务室)医师开具的送检证)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
2.普通门诊费用: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3.除《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的外伤门诊费用不超过800元。
三、校外指定医疗机构
1.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成都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3.西部战区总医院;
4.新都区中医院。
四、报销所需材料
(一)在校医院就诊所产生的门诊费用
1.门诊票据加盖收费章的第一联(报销联)(加盖鲜章,每一张发票背面注明二级学院、名字、电话);
2.若开药需有处方;
3.若有治疗需有治疗单;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名字+身份证号);
5.本人农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名字+农行卡号)。
(二)在校外指定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费用
1.校医院医生开具的送检单;
2.门诊票据加盖收费章的第一联(报销联)(加盖鲜章,每张发票后注明二级学院、名字、电话);
3.门诊病历或病情证明书(注明辅助检查和处理意见);
4.药品复式处方(加盖鲜章);
5.若发票上注明有检查费、检验费需检查、检验的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6.在就诊医院收费处打印费用明细清单(费用项目名称和单价要清晰完整,且加盖鲜章);
7.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名字+身份证号);
8.本人农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手写名字+农行卡号)。
注:送检、病历、处方、检查报告日期需与票据日期相对应,自助缴费机缴费的同学需更换门诊票据(报销联),日期不符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五、时间节点
每个月最后一周,若遇到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提前至放假前一周,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六、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进出校医院需遵守相关规定。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交于各班健康联络员,以班级为单位到校医院医保办进行报销。
七、联系人
联系人:岑 茜 联系电话:62739122
成都医学院校医院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