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2012年新增“双学位”教育专业的通知》(川学位[2012]6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起,我校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等专业获得批准开展“双学位”教育工作。我校将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双学位”教育实施方案、“双学位”教育学位授予细则,并于近期开展“双学位”教育招生宣传工作,2012年下半年将招收首届“双学位”教育学生。学校获得批准开展“双学位”教育工作,拓宽了办学类型,为学生提供了更多学习机会,将更好地促进我校医学与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增强学校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位,其学位信息将与主修专业学位信息同时备案。四川省2009年开始在省内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部分高校启动“双学位”教育工作,目前省内有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8所高校可开展“双学位”教育工作。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