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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女职工代表参加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大型咨询活动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点击:[]

 

为了广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522上午,由四川省、成都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成都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省政协、省人大、省国资委、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联、省妇联等14个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包括我校在内的全省上百家企事业单位1200余名女职工代表参加了咨询活动。

在活动启动仪式上,李登菊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第十次代表会议精神的契机,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切实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四川经济跨越式发展,为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谱写更加绚丽的篇章。

在活动现场,来自女职工劳动保护、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法律援助、职工维权等方面的60多位专家现场为女职工代表提供咨询服务。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派出的2名专家,在耐心解答女同胞提出的健康咨询问题的同时,还向现场咨询人员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知识实用手册》等宣传材料600余份。

此次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在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24年基础上,由国务院法制办经过长达6年的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研究,于2012418日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出台,既体现了与国际相关公约的逐步接轨,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劳动关系变化、发展需要,又实事求是地考虑到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和对女职工的就业保护,同时还加大了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责任、监督责任和处罚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下一步,我校将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川省委常委、四川省总工会主席李登菊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周光明带队参加活动

 

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专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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