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我校召开本专科生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会,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26人。

会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总体要求、评选原则和网上填报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各院(系)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评选工作的名额分配、评选程序、资格初审、公示情况等做了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审阅参评学生资料并投票评选,在纪检处人员监督下现场统票并通报结果。评审领导小组逐一对各院(系)的初评推荐情况进行了认真讨论和严格审核,认为今年全校各学院能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成都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评审程序科学规范,坚持了客观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选的原则,所推荐的获奖对象符合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基本条件的要求,同意各院(系)的评选结果,上报四川省教育厅。今年我校评审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326人。
副校长郝明参加评审会。他要求,评审工作中必须准确理解文件精神,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国家奖学金要做到优中选优,国家励志奖学金要做到困中选优,确保获奖学生能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精神风貌。他强调,各院(系)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性,在学业成绩同等优秀的条件下,要优先选择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项比赛、志愿者公益活动、文艺体育等活动并取得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分高的学生。
(程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