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成医办函〔2016〕7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经校领导批准,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课程调整以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和研究生处通知为准。调休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假期值班人员为成都医学院周值班表安排人员),遇有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稳定。
成都医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二期学生公寓窗帘、毛巾杆和晾衣杆询价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