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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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推广使用的通知

资料来源:宣传部  作者:  编审:姚翠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  点击:[]

川教函 〔2016〕272 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微博“@四川教育”、政务微信“四川省 教育厅” (以下简称“双微平台”)作为四川省教育厅认证的唯一官方新媒体平台,是我厅对外发布教育政策、展示教育改革成 果、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平台。“双微平台”自 开通以来,除了日常图文信息发布外,还开设了教育资讯、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等相关栏目,其中,“双微平台”开通的高考成 绩查询及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赢得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好评,为我厅探索出了一条政务服务的新模式。

为进一步办好教育厅“双微平台”,扩大其影响力、覆盖面, 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教育厅 “双微平台”订阅关注工作,鼓励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在岗干部 职工及在校学生、家长订阅关注使用教育厅 “双微平台”,切实 提高“双微平台”的使用率,聚合教育正能量。请各教育行政部门将通知转发至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辖区内各学校,确保订 阅关注工作有效开展。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广大考生及时查询本 人高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政务微信拟于今年对微信订阅用户进行高考成绩主动推送服务,请各地各校做好高三学生的宣传订阅工作,让互联网更好服务广大考生,我厅将定期通报全省各地订阅 关注人数。

联系人:章文波、苟曌:联系电话:86110035,86110938。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双微平台”订阅关注方式

四川省教育厅

2016 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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