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可获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
符合政策大学生需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经学校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补助。校医院拟为符合条件学生集中统一代办相关审核事宜,对于已缴纳参保费的学生待审核通过后,费用将集中退还。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10月17日17:30前将资料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琳(校医院),联系电话:62739122。
附件:符合政策补助学生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成都医学院校医院
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