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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

资料来源:校医院  作者:  编审:姚翠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1日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长期照护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20]26号)文件精神,受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委托,校医院定于2020年9月1日启动学校2021年度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帮助学生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期限

(一)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集中缴费期外参保缴费的按照(成办函[2019]79号)规定执行。

三、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四、缴费方式

在学校计财处缴费平台交纳学费时一并缴纳,办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缴费期限内自行到计财处交纳。

五、保险待遇有效期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完善相关参保信息

按照属地医保和税务部门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协助校医院完善参保学生相关信息,由各学院将少部分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本人签署的《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承诺书》(见附件)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统一交至校医院医保办公室存档,以备属地行政职能部门查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 琳(校医院) 联系电话:62739122

附件: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承诺书

 

成都医学院校医院

2020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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