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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配送场地出租项目询价公告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点击:[]

成都医学院拟对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配送场地出租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承租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GZKXJ-2023002。

2.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桶装矿泉水配送场地出租项目。

3.出租人:成都医学院。

二、限价:场地租金最低起价为1928.00元/年;承租人桶装矿泉水售卖最高限价:人民币0.95元/升。

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章)。

四、承租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成都医学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承租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承租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出租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承租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询价人(出租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承租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承租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租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承租商为出租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承租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非工作日除外)

2、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及要求:

网上获取询价通知书:

承租商网上提交(发送至邮箱:244633268@qq.com)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

①承租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报名的,可以不提供);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承租商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附联系方式):

询价人(出租人)审查材料无误后将询价文件发送至承租商邮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422 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询价人(出租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422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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