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管理育人理念,推动建立灵活教育教学制度,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规范学生学术行为,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修改完成了《成都医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制定了《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及处理暂行管理规定(讨论稿)》。4月3日上午,检验医学院按照教务处安排,在学院会议室对相关规定展开了讨论。会议由学院副院长张红主持,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张红解读了有关学籍及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与会者针对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学制、课程、学分”,“考核与成绩记载”,“免修、重修”;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中的“检测时间及检测方式”,“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最后张红要求辅导员在学生中开展关于学籍及论文管理规定的讨论,广泛收集意见,并最终由学院教务科汇总。
学籍管理制度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毕业论文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质量高低直接反映人才培养的效果。检验医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学籍及论文管理规定的意见反馈,并及时将汇总的修改意见报送教务处。
(检验医学院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