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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红星路商务楼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资料来源:  作者:  编审:刘曈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点击:[]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成都医学院(以下称招标人)拟对红星路商务楼面向社会公开出租招标。

一、项目名称:红星路商务楼1幢租赁项目

二、项目简介:

包号

位置

经营范围

面积m

楼层

投标保证金

租期、租金

第一包红星路商务楼

成都市红星路一段16号(红顶宾馆,位于红星路军区口腔科对面)。

商务经营

1738 m

共四层

30万

租期7年。租金起价38元/月·m,前两年维持不变,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总额基础上,按每年2%比例递增。

三、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法及成都医学院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未经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的范围。

2.本项目租期为7年。租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收取。按季度交付,即: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个计费周期(三个月)的租金,依次类推,如未按时缴纳租金视为违约。

3.本项目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本项目投标人应遵守《成都医学院商铺管理办法》。

5.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从事产生噪音的经营活动。

6.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从事国家政策禁止的经营活动。

7.郑重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开展,招标文件及招标组织实施过程有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完全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须完全认可和接受招标人进行相应解释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即视为已完全认可并接受招标人上述声明。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相应的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还需进一步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报名人可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到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四楼411室进行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前往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计划财务处(行政楼二楼)缴纳400元/份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凭缴费凭证到行政楼四楼411室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天8:00 – 11:50,14:30 – 17:00(节假日除外);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四楼411室。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需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24日17:00,以学校计划财务处收款凭证为准。

注意:

1.投标人与保证金交纳人必须是同一人;

2.交纳方式:网上银行转账或者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现金缴纳

开户单位全称:成都医学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天回支行;

账号:22-81050104000712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行政楼四楼422室 。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

联系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132。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及形式:

本次投标要求在成都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mc.edu.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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